八十年代小娇妻(苏怀瑾)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(苏怀瑾无弹窗)_笔趣阁
说他吓傻了,甚至这么容易被拐卖、可能本来就不是多灵光的小孩,可他们这些看过他听话吃饭洗澡睡觉的都知道,这孩子当真一点也不傻。
苏振华甚至认为他智商搞不好还超出了这个年纪的平均水平。
他妈觉得他可能天生不会说话,要不就是失了魂,需要请人喊魂。
后者显然超出他的认知范畴,苏振华不予评价,但前者一定不是,哪怕是聋哑人,也不是对外界没有一点没反应,聋子哑巴也知道用手比划着跟人交流。@无限好文,尽在晋江文学城
是的,重点是交流。
这孩子一点没有同人交流的意思,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,只接受特定的人发给他的特殊讯号。
苏振华承认自己水平有限,只看得出这孩子有问题,却不能断定他是什么问题——这应该是医生们的工作。
可一旦去医院拍片开药,费用未必是他们家能承担的。
苏振华一向认为,助人为乐也需要量力而行,超出承受能力最好考虑清楚。
何况也不是什么危及生命的毛病。他不信自己一个高中生都能看出来的事情,父亲和苏公安那些见多识广的大人会瞧不出来。
父亲他们都没提,应该也跟他一个想法,当务之急还是早日找到这孩子的家长,到时就算要寻医问药,也是他父母去操心。
他们能做的,也就是给他提供一个安稳的环境,让他吃好睡好、平安等到孩子家长来接他回家。
就这样,苏怀瑾开始了一边带娃一边学习的苦逼生活,丧心病狂的苏二哥已经不满足于他自己卷,巴不得她也每天从早学到晚——要不是家里没电灯,点蜡烛又容易熬坏眼睛,他恐怕要拉着她奋战到凌晨。
苏怀瑾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放风休息的时间,每天绞尽脑汁、跟苏二哥斗智斗勇。
她如今最期待的就是赶集,手握沈凛这个“大杀器”的她,每逢赶集都能理直气壮要求去派出所帮他询问进度。派出所越是迟迟没有动静,她要求去现场的理由就越正当,连苏支书都拒绝不了。
青阳镇赶集日期是三六九,意味着每三天一次赶集,苏怀瑾次次不落。
第二十四章
毕竟是拿沈凛当赶集的借口, 苏怀瑾一开始也都带上他这个当事人。
但她和每次都积极陪她去镇上的苏大哥身体底子好,兄妹俩吃嘛嘛香,可以做到风雨无阻, 小朋友却不行。@无限好文,尽在晋江文学城
主要是沈凛白白净净又特别沉默,每天恨不得二十五个小时贴着苏怀瑾,要不是她定期抽空牵他出去散步, 他可以一整天不动弹,更别提跟村里其他小孩一样上房揭瓦了,他给人的感觉就不是很健壮, 虽然到苏家快一个月,也没病没灾的,刘春芳依然很担心她闺女一个不小心, 就让他冻着病着。
这时节小孩子一着凉, 不仅他自己遭罪, 他们还要给他掏钱打针买药,钱包也不好受啊。
所以也不是苏怀瑾“过河拆桥”,天气不好的时候,全家都不让她带沈凛出门。
好在随着沈凛待的时间越长, 对他们家和苏家人可能也产生了一点归属感和认同感, 加上苏怀瑾也好像摸索出了一点跟他交流的经验,偶尔也能在小家伙这争取到半天出去放风的机会。
就像今天,阴天多云,伴随着冷冽的北风, 气温接近零度,平时满村疯跑、直到饭点才被各自家长叫回去的熊孩子们, 这会儿都被拘在家里了,村子里少了熊孩子们横冲直撞的身影, 终于有了几分宁静的意味。
沈凛必然也是不能跟她去镇上的,苏怀瑾特意蹲在他对面,视线齐平,耐心而认真的讲道理,“我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打听情况,中午吃饭前就回来,你乖乖在家等我好不好?”
小朋友只是一眨不眨与她对视,眼神表情没有丝毫变化,但苏怀瑾发现被他攥到快要包浆的手指,可以轻松抽出了。
她也就知道他是听懂并答应了,兴高采烈抽出自己的,接着把冷眼旁观的苏二哥拉过来,“来,你就牵着二哥的手,我不在家的时候,二哥会好好照顾你。”
由于苏二哥丧心病狂的监督妹妹学习,每天泡在一起啃书的时长超过十小时,沈凛又几乎跟苏怀瑾形影不离,久而久之,苏二哥也成了全家第二个跟小朋友最熟的人。
所以她出去放风的时候,他就是名正言顺的替补保姆。
让苏二哥惨无人道的压榨她,现在被迫给她接盘带娃,简直是福报啊。
苏振华本来没什么所谓,这孩子跟着就跟着,也不吵不闹,把人放他妹常坐的位置上就可以了,他只管做自己的事,用不着操太多心。
反正他是不可能像小美似的抱着他学习。
可他妹有点过于幸灾乐祸了,紧接着熊孩子也给了他会心一击,那只被拉着去牵他的小手,像是碰到什么脏东西一般,触电般闪开,过了几秒钟,才委委屈屈的拽住他衣摆。
苏二哥感受到了对方深深的嫌弃,再好的涵养也绷不住了,咬着后槽牙看向笑得特别欢乐的苏小美,“我看你挺舍不得走的样子,又不想去镇上了?”
苏怀瑾一秒收起笑容:“去,我马上就走。”
院门口,苏大哥正推着自行车等在那儿,看到他妹出来,便脚踩踏板滑了两步,借着滑行跨腿,轻轻松松骑上超过半人高的自行车。
苏怀瑾看大哥不等她就骑上去,也不慌不忙,小跑两步跟上,然后抓住车座轻巧一跳,就稳稳坐上车了。
动作轻盈优雅,让附近在自家门口围观的大人小孩,都情不自禁都发出了惊叹声。
苏小美不是全村第一个表演这样跨坐着跳上后座的人,但她绝对是跳得最轻松、像跳舞一样好看的,动作漂亮得让他们看一百遍都不觉得腻,因此每次发现他们兄妹要骑车去镇上,手头没事的乡亲们就喜欢出来围观。
骑车带过他妹无数回的苏大哥,听见乡亲们的反应,就知道她是上来了,但他还是有些不确定的回头看了一眼,“小美你真上来了啊,怎么一点都动静都没有?”
他只感觉后面轻微晃了下,他妹已经坐上来了,就好像她身上近百斤肉都是摆设似的,完全不像他妈和媳妇,上车的时候动静大到能险些把他拽下来。
苏怀瑾把大家的惊叹当作是对她的赞美,骄傲挺胸,“是的,我已经坐好了,大哥你骑车别回头啊,注意安全。”
她也是没想到,上辈子从小跳舞锻炼出来的平衡感,在这种地方派上了用场,一度成为全村老少心中最靓丽的风景线。
还真是应了那句,只要心中有梦想,哪里都是舞台~
心怀梦想的苏怀瑾就这样躲在苏大哥身后,用他高大结实的身躯挡住呼啸的北风,舒舒服服到了镇上,在苏大哥即将拐弯右转的时候出声指挥:“大哥,等下左转,来都来了,我想先去集会上逛逛。”
苏大哥对此见怪不怪,熟练的左转驶向去集市的道路,一边笑呵呵问他妹:“小美,你是不是逛完集会,顺便还想吃碗炒粉?”
苏怀瑾摇头,“每次过来都吃炒粉,我有点吃腻了。”
苏大哥:……
不愧是他妹,三毛一碗的炒粉她都能吃到腻。
“这次我想去吃隔壁那家馄饨。”
那家馄饨铺子也香得很,毕竟里头都是肉馅。
苏大哥下意识咽了咽口水,理智的提醒道:“小美,你这个月已经花了一两块钱吧,不是说那十五块钱要留着有需要的时候用?”
苏怀瑾昂首挺胸:“是啊,所以最近花的都不是我自己赚的钱。”
“那你哪来这么多钱?”
“从二哥哪里赚的,他答应我只要好好做试卷,每次考过八十分,就给我一毛钱奖励。”
没错,这才是她能在魔鬼二哥手底下坚持到现在的原因。
假如苏二哥一昧的武力压制,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,毕竟苏怀瑾要是扛不住,铁了心开始摆烂,别说苏二哥,就是支书父亲也拿她没有一点办法。
可是苏二哥一边压榨她,一边又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