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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美文  时间: 2022-11-25 14:02:19  作者: yinjunhua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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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卑微地爱了何彦五年,忍受着他的厌烦和冷暴力,在他第一百次用「分手」要挟我的时候,我默默收拾东西离开了。
他追来问我为什么,我对他说了「分手」,他却认为我是闹脾气。
我笑得讽刺,五年时间,他对我说了一百次分手,而我,只说一次——仅此一次!
凌晨两点左右,我被突如其来的开门声惊醒了,本能地用手挡了一下有些刺目的灯光。
大概是突然在沙发上看到我,何彦似乎愣了一下。
「大晚上的,你不睡觉,待在客厅里面做什么?」
他身上有浓郁的酒味,还有淡淡的橙花香水味,混杂着烟味。
我问他,怎么这么晚?电话也不接?
「你吃饭了吗?」
餐桌上,有我准备好的饭菜,六个菜,一个汤,本来还有一个小蛋糕,但他没有回来,我丢垃圾桶了。
「我去给你把饭菜热热?」
何彦推了我一把,问我:「烦不烦?谁这个点还吃饭?不接电话肯定就是有事……」
我点点头,准备把饭菜放进冰箱里。
「婉玥,我们分手吧!」何彦在上楼的时候,突然说道。
我收拾碗筷的手顿了顿——
我和他在一起五年了,这五年时间,他共计对我说过九十九次分手,这是第一百次。
而这一次的原因,只是我在他午夜不回家等他了?

亦或者是因为他的白月光回来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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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,今天,雍丽回国了,他去接机,然后一起吃饭,一起喝酒、唱 k。
似乎,他彻底地忘掉了,昨天他答应过我,今天要回家吃饭,给我庆生。
我抬头,嘴角扯出一抹笑意,点头说道:「好!」
这个字,他似乎没有听到,自顾自地上楼。
如果是以前,我会跟上去,给他放好洗澡水,煮一壶养生茶。
等着他上楼之后,我开始收拾属于我剩下不多的东西。
他许是多喝了酒,或者根本没在意,今天下午,我就把原本属于我的一些东西整理出来,叫车拖走了。
而这五年时间,他给我买的礼物,我也都清点出来,另外放好。
事实上,五年时间,他一直都把我挡在属于他的巢穴之外,我们两人……泾渭分明,似乎谁也没有能够融入谁的生活
本来,我准备今晚对他说「分手」,毕竟,他对我说了九十九次,最后一次,理应由我来说。
然而,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,还是他先说了。
我收拾好东西,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,抬头看了一眼时间,凌晨四点多了。
五年前,也是这个时间点,何彦给我电话,对我说:「婉玥,既然你这么喜欢我,我们在一起!」
那一刻,我欣喜若狂,只觉得老天爷终于眷顾我的一片痴情。
我在高中的时候,就喜欢何彦,斟酌良久、犹豫良久,这才给他递了一份情书。
他没有看,撕碎,扔我脸上,骂我……有病,土狗!
上了大学,我见他还是单身,于是,亲手织了一条围巾送给他。
这一次,他没有拒绝我,收了围巾,而后,我们加了好友,时有时无的关系就这么维持着,不太像是恋爱。
但是,我很是开心,目光总是在人群中搜索他。
偏生看到他我又羞得忙着移开目光,一颗心小鹿一般乱撞。
这种关系维持了一段时间,直到我发现我的围巾戴在了雍丽身上。
我发信息问他,这才知道,雍丽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。
既然他有了女朋友,我自然不会再纠缠,从此,我和他就宛如陌路人。
直到五年前,凌晨四点多,他喝得烂醉,给我电话。
后来,我才知道,雍丽爱上了一个富家公子爷,追着他去了国外。
何彦送她上了飞机之后,就去酒吧买醉……
凌晨四点多钟,车真的不太好打,我在晨风中等了半个多小时,才算打到车。
回到我自己的蜗居,我躺在床上,睡得昏天黑地。
醒来的时候,初冬的太阳带着金色的光泽,照在飘窗上,我起身梳洗,打开衣柜的时候,我有些茫然。
衣柜里面的衣服,大多是黑、灰色调,带着一股陈腐的老气。
爱他的这五年,我好像迷失了我自己。
事实上,我喜欢艳丽的颜色。
但是,何彦不喜欢,或者我应该说,雍丽不喜欢。
我记得雍丽说过,黑色能够包容万色……
但是,她难道不知道,黑色是诸多杂色混合品?
打开箱子,我拿出一件酒红色的针织长裙换上,对着镜子补了一个淡妆。哪怕睡了半天,精神似乎充沛了,但是,黑眼圈却是提醒我,昨晚一夜没睡。
拿起手机的时候,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去看了何彦——对话框没有只言片字,似乎我在凌晨的离开,并没有引起他任何注意。
拍了自拍,发朋友圈——分手,恢复单身。
很快,我的朋友圈就炸了,很多人询问我为什么。
隔壁何彦的群,他的狐朋狗友都艾特我。
「嫂子,你真的和彦哥分了啊!」
「最多三天,嫂子就跑来找彦哥求复合了。」
「哈哈!」
很多人跟着笑。
还有人赌我会和何彦分几天。
再然后,这个话题就被挑了起来,他们热火朝天地讨论,有人说三天,也有人说五天。
还有人笑话我,最多几个小时。
我笑笑,轻轻地自语:「一辈子!」
正当他们讨论得激烈的时候,何彦爬上来,文字不带一点温度:「有本事走,就别再回来了!」
若是以前,我看到他这句话,会很惶恐,会惴惴不安。
然后,小心翼翼地解释,在他居高临下的俯视下,像一条舔狗一样爬回去,摇尾乞怜。
但这一次,我竟然没有一点感觉。
对,我不爱了!
情不知何起,亦不知何终!
大概是爱他太多,太累……
回想这五年,宛如一梦。
周末,闺蜜约我去拍汉服照,她说,银杏树叶都黄了,金灿灿的,最合适拍照了。
我是一个职业写手,出过几本书,电子版成绩也还不错,平日就死宅,以及牵肠挂肚地惦记着何彦。
我这才恍然想起来,五年时间,我宛如错过了整个青春。
因为不管我身在何处,正在忙什么,我总惦记着他,唯恐错过他的信息、他的电话以及他的点点滴滴……
下午,何彦突然就给我打电话,第一个电话,我没有接。
手机一直响,闺蜜让我接电话——我看了一眼,还是他。
没有理会闺蜜的取笑,我接通了电话。
「婉玥,我约了朋友们喝酒,晚上过来接我,顺便把车开回去。」电话里面,何彦的语气中依然带着居高临下的俯视。
不是征求我的意见,而是命令式。
我笑着说道:「何先生,我们分手了,麻烦你自己叫个代驾吧!」
说着,我就挂断了电话。
闺蜜冲着我竖起大拇指,笑道:「婉玥,这次认真的?」
「嗯,爱他太累了。」我点点头,拿出化妆包补妆。
手机再次响了,我直接静音。
我闺蜜说,既然不爱,要不,拉黑?
她还说,合格的前男友,就应该像死人一样。
我笑了,摇头说道:「还不到时候。」
闺蜜扯我耳朵,学着古装电视剧里面笑闹着骂我:「小蹄子,你可不能犯贱。」
甚至,她还说,我要是敢再和何彦在一起,她就和我绝交。
「这男人,一直把你当备胎。」闺蜜愤愤然地骂着。
她说,她要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!
我笑着打趣她,自己都单着呢,还要给我介绍男朋友?
一个下午,我玩得很是愉快,各种场景拍了很多照片。傍晚时分,换衣服的时候,我看了一眼手机,电话被打爆了。
不是何彦,而是编辑——
我一愣神的工夫,编辑的电话再次打了过来。
我手忙脚乱接了。
编辑冲着我一通乱吼,问我在干嘛,为什么不接电话。
他说,我写的书被影视公司看上了,谈谈版权费,没问题直接走合同。
还有这种好事?
我顿时大喜,难道说,和何彦分手之后,我运气也变好了?
我兴高采烈地拉着闺蜜去喝酒,准备庆祝庆祝。
但是,我做梦都没有想到,我竟然在酒吧碰到了何彦,他和雍丽相拥在一起……
雍丽穿了一件黑色的连衣裙,胸口一抹金光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升龙团佩?
带火移星陆,升龙出鼎湖!
这是我去年送给何彦的生日礼物,他当时说,他很喜欢,一定小心收藏。
没想到,「收藏」到了雍丽的脖子上。
大概是看到我神色有异,闺蜜顺着我目光看了过去,然后,她狠狠地啐了一口,骂道:「真晦气,我们换一家!」
我摇头,说道:「难道有他们的地方,我还需要退避、回避不成?」
闺蜜连连点头,拉着我坐下来。
我们看到了何彦他们,他们自然也看到了我。
似乎雍丽和他说了什么,何彦站起来,向着我这边走过来。
「婉玥,你为什么来酒吧?」何彦直接问我。
我还没来得及说话,我闺蜜跳起来,问他几个意思,你能够来,我们还不能来了?
「婉玥,我现在不想看到你,立刻、马上回去!」何彦的语气很严厉,居高临下地命令我。
我抬头,冲着他笑道:「何先生,你不想看到我,你走就是,别妨碍我喝酒。」
可笑的是,何彦竟然对我说,别用这种低劣的手段吸引他的注意力。
我突然就觉得很是可悲——这五年时间,我爱他,到底是爱得何等卑微?
竟然让他有这般的优越感?
认为我是故意跟过来,利用这种手段吸引他的注意力?
我也明白,看到我,雍丽很不自在——毕竟,我和何彦、和她,朋友圈的重合率很高。
众所周知,我和何彦是一对。
她现在插手进来,就是第*三*者。
突然之间,我也回味过来。
那天晚上,何彦要和我分手,就是担心雍丽被人说三道四,所以,他用分手做幌子?
一边提议和我分手,一边又享受着我跪舔他的「爱情」?
「何先生,合格的前男友,应该像是死人一样,麻烦你不要打扰我喝酒。」想明白之后,我谈不上太伤心。
或者说,这五年时间,他已经太多次让我伤心了,导致我现在已经很麻木。
我闺蜜真是神助攻,她说,她正准备把她表哥介绍给我,让何彦不要再骚扰我。
我发现,何彦的眸子里面带着难掩的怒气,已处于暴怒的边缘。
「婉玥,我再说一遍,立刻、马上离开,否则,我再也不会见你。」何彦冷着脸,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。
这话,似乎有些耳熟?
对,我当时刚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他让我收拾不要的旧衣服捐出去,有一条领带破了,我就和旧衣服一起捐了出去。
他发现之后,暴跳如雷,让我无论如何也要把领带找回来。
当时,他就对我说过,如果我不能把领带找回来,他就再也不会见我。
我那时候就像做错事的小孩,惴惴不安。
我通过各种途径,准备追回那批捐赠的衣服……
由于已经过去了十多天,领带终究没有找回来。
我天天觍着脸,对他小心地认错、赔不是,侍候着他的冷遇。
那段时间,我变得很是敏感,睡眠也很浅,有个风吹草动就会惊醒,常常莫名地心悸。
我每天都仔细地斟酌他的每一句话,察言观色,分析他的情绪。
我不知道,这算不算是家庭冷暴力。
但我知道,半个月的时间,我一下子瘦了十来斤,天天都顶着熊猫眼,最后,我终于没有扛住,去医院躺了一星期,才算恢复。
在医院的时候,他抱着我,对我说,他错了,他不应该这么对我。
那条领带是雍丽送他的,他只是想要留着做纪念。
他还承诺,以后,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了。
可笑的是,今天,为着体现他对雍丽的爱,他再次对我说了这句话。
而我的内心,毫无波动!
无喜无悲!
爱——
是感情的累积付出,不是让一个人变得如此卑微、卑贱,我想,在这一段感情里,我是错的。
「何先生,我也再说一遍,我们已经分手了。」我笑笑,端着闺蜜递过来的酒,冲着他举杯,又道,「我已经把你送我的礼物全部收拾好,放在你房间,并且给你留言。
「也请你抽空,把我送你的礼物,打点出来,还给我。」
说到这里,我故意看了一眼雍丽挂在脖子上的升龙团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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