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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故事
时间: 2022-11-25 17:33:16
作者: huangyiran
既然是爆炸案,高光斗肩负的任务显然是最重的。
「别人都说我是爆破专家,实际上我的工作与正向的爆破工程相反,是运用逆向思维,反推爆炸初始状态,以达到查凶破案的目的。」
提到自己的专业,高光斗如是说。
每一场爆炸发生后,他都会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,比如残留物的分布范围、化学物质的检测、爆炸物的破坏力等,进行反推式分析。
不仅如此,自身本就是化工专家的他,还会采用一些新技术,来丰富勘查手段:比如电极技术来检测爆炸案现场的无机成分;又比如发明了利用尸体创伤面积,来估算炸药当量的经验公式等等。
面对这次武汉的爆炸现场,高光斗脑子里想的只有两件事:
1,确定爆炸物的种类;2,定位爆炸中心。
这两件事确定之后,就能反推作案人的特征,这比单纯大海捞针式的调查、走访,要高效得多。
爆炸物的鉴定相对简单些。
毕竟,现场残留了较多化学物质,高光斗将它们带去爆炸实验中心,通过硝酸根、铵离子和氯离子检验,初步确定了是硝铵炸药。
硝铵炸药是一种很常见的工业炸药,呈粉末状,常用于大楼爆破,以及矿井开矿,爆炸威力可观。
这玩意儿还有个特点,它在常温下状态相对稳定,一般力度的撞击、打击、摩擦,并不会引爆。因此,相对其他爆炸物,硝铵炸药更便于长途运输。
「所以,单从武汉本地寻找爆炸物的来源,可能并不到位,它也有可能是从外地偷运来的。」高光斗分析道。
这样一来,爆炸中心的定位,就很关键了。
拿着卷尺的高光斗,在现场仔细丈量各种距离——车底距离地面的高度、座椅的间距、爆炸物散落的半径等等……
最终,他基本排除了爆炸物直接放在路面的可能,继而确认爆炸的中心,就在这台公交车内!
这个位置如果还原到公交车内,就在左侧倒数第二排单人座的右下方!
那么,当时,坐在那里的人是谁呢?
高光斗查看了记录,只提到是个皮肤黝黑、民工打扮的男人,提着个大号编织袋,具体的身份未知。
不过,这个人的尸体在现场找到了,被标记为10号尸体。
这具尸体有个显著的特点,它距离爆炸中心非常远,有26米。
而且,10号尸体胸部以下完全缺损,说明被完全炸烂了。
「这意味着,这个人在爆炸瞬间,距离爆炸中心最近,承受到的爆炸冲击最强。」在专案组的讨论会上,高光斗分析道。
这两点结合在一起,10号作为作案人的疑点就相当大了。
然而,现场还有另一具尸体,也很蹊跷……
这具尸体是11号,它距离爆炸中心更远,达到31米,是所有尸体中最远的。
并且,11号尸体的胸部以下,也完全缺损了。论受损程度,和10号尸体并列第一。
更诡异的是,这两具尸体,爆炸后被抛离在两个恰好相反的方向——一个在东北,一个在西南。
高光斗立刻意识到,这两人当时一定是在爆炸物两侧,才会被炸到完全相反的方向。
难道说,是两个人联手作案吗?
11号尸体,根据杨海燕的回忆,是一个长发、白净、外表文气的男人。
从外型来看,他似乎和10号并不像是同类人。
如果联手作案的话,这俩人是什么身份呢?彼此是什么关系呢?
思索间,高光斗猛然想起黄鹤楼都能感受到粉尘扑脸那件事,他推测,或许有爆炸碎片也会在远距离残留。
果不其然,就在距离现场数百米外的龟山,西南面的岩土中,发现了四片木制的座椅碎片。
经过仔细鉴定,这正是左侧倒数第二排的单人座椅!
一副画面已经在高光斗的脑海中浮现出来:一个人坐在椅子上,炸药就在他座位下靠右一侧;右边另一个人蹲在椅子边,点燃了引信……
经过周密计算,他推测出硝铵炸药的重量大约在8-9公斤,应该是10号提着白色编织袋带上的车。
而现场并未发现定时遥控引爆装置,这证明了硝铵炸药是在车内,由人为引爆。而11号,就是俯身去点燃导火索的那个人!
更重要的是,几天后其他尸体都被纷纷认领了,只有10号和11号这两具,始终无人认领……
10号和11号,显然有重大作案嫌疑,必须查个水落石出。
「别人都说我是爆破专家,实际上我的工作与正向的爆破工程相反,是运用逆向思维,反推爆炸初始状态,以达到查凶破案的目的。」
提到自己的专业,高光斗如是说。
每一场爆炸发生后,他都会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,比如残留物的分布范围、化学物质的检测、爆炸物的破坏力等,进行反推式分析。
不仅如此,自身本就是化工专家的他,还会采用一些新技术,来丰富勘查手段:比如电极技术来检测爆炸案现场的无机成分;又比如发明了利用尸体创伤面积,来估算炸药当量的经验公式等等。
面对这次武汉的爆炸现场,高光斗脑子里想的只有两件事:
1,确定爆炸物的种类;2,定位爆炸中心。
这两件事确定之后,就能反推作案人的特征,这比单纯大海捞针式的调查、走访,要高效得多。
爆炸物的鉴定相对简单些。
毕竟,现场残留了较多化学物质,高光斗将它们带去爆炸实验中心,通过硝酸根、铵离子和氯离子检验,初步确定了是硝铵炸药。
硝铵炸药是一种很常见的工业炸药,呈粉末状,常用于大楼爆破,以及矿井开矿,爆炸威力可观。
这玩意儿还有个特点,它在常温下状态相对稳定,一般力度的撞击、打击、摩擦,并不会引爆。因此,相对其他爆炸物,硝铵炸药更便于长途运输。
「所以,单从武汉本地寻找爆炸物的来源,可能并不到位,它也有可能是从外地偷运来的。」高光斗分析道。
这样一来,爆炸中心的定位,就很关键了。
拿着卷尺的高光斗,在现场仔细丈量各种距离——车底距离地面的高度、座椅的间距、爆炸物散落的半径等等……
最终,他基本排除了爆炸物直接放在路面的可能,继而确认爆炸的中心,就在这台公交车内!
而具体的位置,这位专家更是做到了精准定位:
——距离地表9公分,距车厢左壁52公分,后壁108公分的木质地板上。
这个位置如果还原到公交车内,就在左侧倒数第二排单人座的右下方!
那么,当时,坐在那里的人是谁呢?
高光斗查看了记录,只提到是个皮肤黝黑、民工打扮的男人,提着个大号编织袋,具体的身份未知。
不过,这个人的尸体在现场找到了,被标记为10号尸体。
这具尸体有个显著的特点,它距离爆炸中心非常远,有26米。
而且,10号尸体胸部以下完全缺损,说明被完全炸烂了。
「这意味着,这个人在爆炸瞬间,距离爆炸中心最近,承受到的爆炸冲击最强。」在专案组的讨论会上,高光斗分析道。
这两点结合在一起,10号作为作案人的疑点就相当大了。
然而,现场还有另一具尸体,也很蹊跷……
这具尸体是11号,它距离爆炸中心更远,达到31米,是所有尸体中最远的。
并且,11号尸体的胸部以下,也完全缺损了。论受损程度,和10号尸体并列第一。
更诡异的是,这两具尸体,爆炸后被抛离在两个恰好相反的方向——一个在东北,一个在西南。
高光斗立刻意识到,这两人当时一定是在爆炸物两侧,才会被炸到完全相反的方向。
难道说,是两个人联手作案吗?
11号尸体,根据杨海燕的回忆,是一个长发、白净、外表文气的男人。
从外型来看,他似乎和10号并不像是同类人。
如果联手作案的话,这俩人是什么身份呢?彼此是什么关系呢?
思索间,高光斗猛然想起黄鹤楼都能感受到粉尘扑脸那件事,他推测,或许有爆炸碎片也会在远距离残留。
果不其然,就在距离现场数百米外的龟山,西南面的岩土中,发现了四片木制的座椅碎片。
经过仔细鉴定,这正是左侧倒数第二排的单人座椅!
一副画面已经在高光斗的脑海中浮现出来:一个人坐在椅子上,炸药就在他座位下靠右一侧;右边另一个人蹲在椅子边,点燃了引信……
经过周密计算,他推测出硝铵炸药的重量大约在8-9公斤,应该是10号提着白色编织袋带上的车。
而现场并未发现定时遥控引爆装置,这证明了硝铵炸药是在车内,由人为引爆。而11号,就是俯身去点燃导火索的那个人!
更重要的是,几天后其他尸体都被纷纷认领了,只有10号和11号这两具,始终无人认领……
10号和11号,显然有重大作案嫌疑,必须查个水落石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