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你只为喜欢散文
喜欢一种东西能够做到年深日久,或许就算痴迷了。我对书本和文字的喜爱程度、大概可以算作痴迷吧。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读书,到过我家里的人都知道我书多。这或许可以算是例证吧。
你若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买书、读书,我一下子还真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。我骨子里的这股子对书的追求与渴望、或许就是与生俱来的吧,无需由头,只为喜欢。
可以想象一下抓周时的场景:桌子上摆着诱人的糖果、熟鸡蛋,以及那些花花绿绿的玩物等。我伸出的手没有丝毫的犹豫,那支笔和那本书被我牢牢地抓在手里。这是我抓周时的情景,母亲常说起的。母亲还说弟弟抓周时抓的是糖果和鸡蛋,果真贪吃呢。其实,这一直在老家流传的乡俗、我并不相信,只为书本里的世界太斑斓,我喜欢!
我最开始喜欢上书还得从报刊和杂志说起。记忆中,我第一次看见画报和报纸上的精彩画面就爱不释手。尽管那时我还没有上学识字,不了解字里行间所表达的意思,但那些图画所表达的意境却足以抓住我的心了。那画面、那文字从那时起就拴住了一个少年的目光,我便心生渴望,要看尽世间最美的图画,要读遍人间最好的书籍!
入学以后,我渐渐地认识了不少字,也对课本有了第一次的不满,埋怨课本里的东西太少,翻几遍就看完了。因为简单易记,我现在想起小学时学过的语文,还能背诵几句。渴望读书或许就跟一个吃不饱饭的人一样,瞪着两眼就知道到处找吃的。课文不够读,我就到处找别的能看的书籍和报刊。有时候没有东西可读了,我连人家墙上贴着的香烟纸盒也不放过。一边看着花花绿绿的图案,一边读着那上面屈指可数的商标和品名以及产地。这期间也读过别人家墙上的报纸。
那时候乡下人都穷,难得有几户人家住高屋大厦的,大部分人家都是住着两间低矮的茅草房。这样的茅草房,里间往往还支着土灶,一边支着土坯炕,是兼具厨房和卧室两种功能的。厨房和明间的山墙靠近前墙的地方有一门相通,以方便进出。条件好的人家为了不使厨房里的油烟窜到明间屋里来,中间会安上个木门。一般人家没有这个条件,就用破布口袋或破衣服缝制一个门帘挂在门上,再什么没有,就由着它门洞大开了。这样里间屋一烧锅,外间屋便跟着烟雾缭绕了。我读过好多邻居家的“墙报”(为了装饰,在屋内墙上糊着的报纸。)脚踩板凳,伸头、眦眼看文字的形象我至今不忘。那些陈年的旧文字,连着明间正堂上贴着的毛主席像一样,被烟气熏得乌黑又透着油亮。那时的房子虽然不高,年幼的我个头矮,读上面的文字是要站在板凳上的。本来白纸黑字的报纸,因为烟熏,便一片乌黑了,好在还有浓淡之分,小孩子眼尖,内容还是可以读出来的。有时候读到动人处,这一面的看完了,文章又转到了报纸的另一面,可另一面却被糊在墙面上了,就恨不得揭下报纸,看另一面。但碍于不是自己家的,也只得作罢。这样看久了,就自然成了一种习惯,直到如今,我进了人家家门,两只眼睛如偷惯了东西的小偷,贼溜溜地盯着墙上的字画。
随着年龄的增长,缺乏读物的日子也慢慢远去。我读书的兴趣也日渐浓烈,以前用目光扫一下文字似乎就满足了,现在就不行了。出于对知识的渴望,对未知世界的向往,我对书籍有了强烈的占有欲。买书读,买属于自己拥有的书,这又成了我新的追求。要买书就得去集镇上,因为我们年纪尚小,更远的县城我们还去不了,去集镇上买书就成了我们不二的选择。
离我家较近的集镇有三个,最近的三宝殿和最远的往流集都是公社所在地,比较大一点,都有新华书店。不远不近的那个集市因为是小集镇,属于公社的所辖片区,没有新华书店,我是极少去光顾的。乡下的集镇是论逢集和备集的,那时虽是人民公社时期,物资匮乏,商业萧条,但因居住在集镇周围的人口众多,对油盐酱醋的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还是不小的。每逢集日,集镇上倒也热热闹闹。
我每个星期都在想办法攒钱,自己攒钱还嫌实力不够,就把二弟也拉了过来。二弟嘴馋,多喜欢吃,他攒的钱往往不到星期天就又被他买糖果吃掉了。但他也难敌我那花花绿绿的小人书的诱惑,不得已时他会打我们家老母鸡的主意,偷拿个鸡蛋出来换钱买书。这样实属胆大妄为的做法,当然少不了我教唆的成份。
钱攒得差不多了,我们就巴望着快点到星期天。星期天一到,我就约上三五个小伙伴直奔新华书店而去,可着口袋里的钱都买了小人书。有时候买书后还会剩下个三二分钱,再不够买一本书了,二弟就要买糖果吃,我不允。我让攒起来,下个星期再来买书。小人书的诱惑终是战胜了二弟的馋虫,他翻看着小人书,愉快地答应了。
买书是快乐的,但其间也有不少辛苦的过程。粘上书瘾的我恨不得天天都能买书看,看着新华书店的售货员坐在柜台里面无所事事的聊天,我就想他们真傻,有闲空怎么就不看书呢?我想,等我长大了就像他们一样,做个新华书店的售货员,该有多好啊。那样我就天天有书看了,就不愁买书没钱了。
我是每个星期必去新华书店买书的,时间久了就和往流集的、三宝殿的售货员成了熟面孔了。这可比初去买书时的生面孔管用多了。一开始去新华书店买书时,便借故挑书让售货员拿出这本再拿出那本,无非是想多看他几本书。最多不等到拿出三本书,售货员就会不耐烦地训斥我了,问我到底买哪本书,我说我哪本都想买,就是没有这么多的钱。售货员就会问到底买还是不买,不买赶快走人,别在这里捣乱。和他们混熟了以后,他们都知道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,任凭我在书店里呆上半天他们也不赶我走了,只要我不把他们的小人书翻坏、弄脏就没事。
这买小人书的辛苦还有一种,就是怕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。我们一群爱看书的小伙伴除了特殊情况外,是下雨天也要去书店的,光着脚丫,踩着泥泞的道路,有时会被碎瓶渣子割破了脚,疼得呲牙咧嘴的。但再疼都不叫一声的,为的是早早买好上星期看好的那本书,生怕去得晚了,被别人买走了。那样就再难买到,只能徒生后悔了。下雨天去买书会早早地披上蓑衣,戴上斗笠,人淋不着雨,书也不会弄湿。就怕夏天,半途上遇到大雷暴,来个猝不及防。稍有不慎,买来的书就会淋湿透,纸张粘连到一块,一揭就烂,书就算报废了。记得那年夏天,我和几个小伙伴从往流集买书回来,半路上突遇雷暴雨,我们几个大晴天去赶集的,都没有带雨具,四周又没有可避雨的人家,大家就只好脱了衣服,手忙脚乱地将小人书一层层地裹起来。雨来得急,我们衣服脱得也快。夏天本来就穿得少,一般都是穿个裤头和汗衫,极少有穿长袖衫的。用一个人的衣服来包裹这么几本小人书显然是不够的,大伙就全部脱了衣服,把小人书里三层外三层地牢牢裹起来,人却赤条条地享受着这大自然的淋浴,丝毫不敢把书淋湿一点。
如今想起那天冒雨护书的事,我还颇多感慨。那天赶集咋就没有一个戴草帽的呢?路边的池塘怎么不长出几片荷叶呢?现在满天飞的塑料方便袋那时咋就没有呢?好在那天暴雨路上少有行人,没有谁会看我们的裸体,再说,即使有人看,都是小屁孩,由他看去,保护好小人书就是胜利。
日积月累,我和弟弟买的小人书渐渐地多了起来。在我读书的班级里,我的小人书是最多的,这就如如今的千万富翁,引来许多羡慕的眼光。好多同学为了看到我的小人书、就想方设法巴结我。我也就顺坡下驴,他们给我瓜果我吃,他们给我小玩意儿我要,就如现在的贪,凡是好处,来者不拒。有的同学实在没有东西送我,就替我卖力气,帮我洒水扫地,搞好教室卫生。这让我不得不叹服文字的力量,原来小人书也能让我尝到做大王的感觉。开始我还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,时间久了我就厌烦了。我最大的欲望还是看书,别的对我就黯淡了。同学们再想看我的书,必须拿书跟我交换,否则,万难看到我的小人书。这样一来,同学们都学着我买书了,一时间我们班里小人书泛滥,同学们是上课偷着看,下课抢着看,后来被上课老师没收了几本,大家方才收敛一些。
就这样,在大家互相交换读书的日子里,我意外地看了几本书,那是和小人书截然不同的书。我们那时叫它大人书。因为里面没有图画,还有不少陌生的字我不认识,这反而激发了我读它的兴趣。那本我开始叫它《水许传》的书,就是我的杨姓同学从他家里偷拿出来的,那年月尚属文革末期,像《水浒传》这类的小说书是难能读到的。杨姓同学的父亲是地主,喜欢读书,他家里的书都是他的地主父亲冒着挨批斗的危险藏起来的。杨姓同学偷给我看好像并不知道有什么风险,只是要求我一个星期之内看完,别给别人看,别损坏了。
说实话,那年月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看一本古本《水浒传》是很吃力的。好在我是班长,大权在手。我们班仅有的一本《新华字典》也被我从赵同学手里借来了。这本《新华字典》是赵同学当兵的哥哥回家探亲时从外地带回来的,赵同学视如珍宝,一般人翻都不让翻一下,却白借给我用了一个星期,实属不易。我也抓住这个机会,一边读书一边抄字典,那些我认为常用的字都让我抄了下来,这为我后来看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。再后来读书又遇到不少成语,又让我如坠云雾中,又是我这位赵同学的《成语小词典》帮了我的大忙。记得这本词典里的成语,凡是我不明白意思的,我是全部抄写一遍的。那以后我的语文成绩在班级里,乃至全校都是名列前茅的,这不能不说是阅读带来的好处。
当我觉出读书的好处时,就愈发的喜欢读书了。读课外书上了瘾,就难免和学习发生冲突。语文课我比较喜欢,语文老师讲课时我还能循规蹈矩认真听讲。临到上数学我就开小差,私底下搞小动作,拿一本小说书偷看。数学老师的眼睛自然是雪亮的,很容易就被他发现了,狠劲地批评了我,还好没有没收我的小说书。我认为,这次老师能够发现我在课堂上看课外书,主要原因还是我没有伪装好。于是,我就用报纸在要看的小说书上叠个封皮,再在封皮上用浓墨涂上“数学”二字。数学老师在讲台上讲课,我就把加了封皮的假数学书立在座位上,让封皮上的“数学”二字做挡箭牌。几天下来,安然无事,我便自鸣得意,以为瞒过了老师,心里窃喜。谁想老师课堂提问,我没有认真听讲,回答问题自然驴唇不对马嘴,这下便引起了数学老师的注意,走到我近前,把我的假数学书拿走了。
其实,我的数学老师也是最爱看书的,书被他收去以后,我于下课时偷着趴在办公室的窗户上往里看,发现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我的小说书呢。几天后老师便把小说书还给我了,只是叫我课堂上再不要看了。数学老师还说,那么厚的小说书得眼就看出来了,根本就不是数学书,要我以后不要自作聪明。那以后我倒是安分了几日,无奈书瘾又发,便冥思苦想,终于又得良法。于木课桌的缝隙处用小刀削一缺口,缺口大小可露出横排本的两行字。偷看小说书时,就一手拿书,将要看的内容一行行对着缺口。这样看书下面手累,上面既得看书,又得看着老师,读不了几行字便兴味索然了。从此便专心听讲,课外书课外看了。
课外看书也有过不同的遭遇。有次于放学路上拿一本书看得入神,没留意走偏了方向,一头撞向了路边的白杨树,换来眼前满目金星灿灿。这疼一下也并无大碍,还有气人的,那就是一本书正看到热闹处,忽被同伴抢走,追讨不到,只好由他看完再自动归还,其间等待的滋味真个是度日如年。
原以为在家里看书应该问题不大,也有看到入迷处忘了干父母分配的家务活了,便会遭来呵斥和责骂。有时又于干家务活时同时看书,难得兼顾,常常顾此失彼,错误迭出。煮饭时将一锅稀饭烧得沸腾,忘记掀开锅盖,一锅饭便扑出半锅;喂猪时窊猪糠,窊来一瓢稻谷倒入石槽里……
如此一来,父母便也反对我看书了。尤其是父亲,他的暴脾气是容不得我出错的,惹了他挨骂是小事,皮肉不吃苦头就阿弥陀佛了。父亲在家里时我是尽量忍耐不看书的,既便看书也是偷偷摸摸地看。我常借故上厕所,胳肢窝里夹着一本书,外面有衣服遮挡一般不易被父母发现。入厕所内便猴急掏书阅读,厕内骚臭全然不顾,直到蹲得两腿发麻,方才夹好书本,提起裤子走人。诸葛亮那么大才,空城计才只摆了一次。我躲厕所里看书的次数多了,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。那日父亲在外面喊我出去干活,我在厕所内应了声好,马上就又回到书本里了。直到父亲夺过我手里的书、方才如梦初醒。书被父亲当场撕碎,我人出来的快,还好没被父亲踹到茅坑里。
尽管读书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,但我仍热情不减,亲近文字已经是我的习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