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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沫陆琛最新完结校园文 江沫陆琛小说讲述的是什么

分类: 日记  时间: 2023-06-04 21:57:51  作者: mengjie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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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是陆琛做饭,只要他喜欢,他顺手就行了。

洗手间在餐厅的另一边,因为江沫用不惯农村的厕所,所以她费了不少力气,才让陆琛明白了她想要的洗手间是什么样子。

马桶倒是不必,她可以用蹲厕。

但她一定要有浴缸,而且要干湿分离。

这年头浴缸也是新鲜玩意儿,陆琛也是费了不少功夫,用木头打了一个漂亮厚实的浴桶出来。

江沫伸手捏了捏,确实很结实,可惜就是不能自动控温。

算了,这年头,她也不能要求太多。

江沫心中悄悄叹了一口气,继续往前走。

穿过餐厅,就到了三个房间。

等等……只有两个房间?

一个书房,一个卧室。

江沫是画了两个卧室的,现在却少了一个。

书房、卧室里的家具都还没有来,不过今晚要睡觉,所以陆琛已经在卧室里开好了地铺,两个并排在一块,铺在干干净净甚至有点儿透亮的木地板上,就像日式的榻榻米。

江沫回头看向陆琛。

陆琛正一脸做贼心虚,低头望着地上木地板之间的缝隙。

“陆琛,怎么少了一间卧室呀?”江沫清清嗓子,声音清脆地问他。

陆琛挠挠头,小声道:“材、材料不够了。”

“……”江沫勾勾唇角,没说什么,抚了抚地铺的柔软被褥。

陆琛忐忑地看着她,不知道她是不是生气了。

望着她沉默而漂亮的侧脸,他心里慌乱得一塌糊涂,甚至手心里已经飞快沁出了薄汗。

忽然,外头传来了一阵呼喊声。

“陆琛?陆琛在家吗?你们回来了吗?”

陆琛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,连忙道:“有、有人来了。”

江沫瞥他一眼,转身朝外走。

陆琛连忙追上她,心里打鼓似的,敲个不停,敲得他脚步都乱了。

差点儿左脚绊了右脚。

出去才看到,来喊陆琛的是宋家婶子。

她正站在门外,踮脚朝里头张望着,手里提着一个大竹筐,还盖着一片宝蓝色小花的布。

宋家婶子看着陆琛和江沫走出来,笑盈盈地问:“你们今天这是搬回来了呀?”

“嗯,宋婶,家具明天才来,家里还什么都没收拾呢。”江沫也笑着回答。

宋家婶子就是宋秋她娘,一直挺照顾江沫和陆琛的,人也和气,江沫挺喜欢她的。

“宋婶今天过来是?”

“这不是陆琛托我的嘛,喏,给你带来了。”宋家婶子弯腰,把竹筐上盖着的大花布一掀——

嚯,好家伙,竹筐里居然是七八只毛绒绒的小奶狗,眯着眼睛挤成一团,拱来拱去,鼻子蹭着鼻子,可爱挤了。

江沫猝不及防,被萌得心都化了!

宋家婶子还笑眯眯地说着,“你家陆琛是真会心疼人呀,他知道你喜欢狗,特意来找我说了好几回,让我家里的大狗生了小狗崽后,先别送人,都拿来给你挑,看你喜欢哪个。”

江沫弯着眸子,看着那些可可爱爱的小狗崽,目光发直。

陆琛见她这样开心,也终于松了一口气,走过来小声问:“我们选两只?”

他记得江沫说过,想养两只狗,一起玩儿,就不会孤独。

所以他的狗窝也特意盖得大了些,等这些巴掌大的小奶狗一起慢慢长大,还能挤在里头一块睡。

“嗯。”江沫是真的很开心,尾音上扬,眸子里闪着碎光,“陆琛,我们一人选一只吧。”

她从这堆萌化了的小奶狗里,纠结地左挑右选,最后终于选了一只黑白花色的小奶狗。

它很特别,浑身都是奶黑奶黑的,只有四只狗爪子是白色的,还有脑袋额头的正中间,有一团白。

陆琛看了一眼江沫选的,也选了一只小黑狗。

他选的是全身都黑,没有一根白毛,毛色黑得发亮,又奶绒绒的。

江沫爱不释手,左手抱一只,右手抱一只,两只小奶狗在她怀里拱来拱去,互相蹭着耸动的小鼻子。

她什么都顾不上了,抱着它俩到院子的葡萄架下去玩。

陆琛则拿了两个小红封,送给宋婶。

宋婶也没客气,领养小狗的人家,都要意思一下,这样小狗才能茁壮成长,这是乡下的规矩,所以她自然不会推辞。

她把两个小红封揣在兜里,又挎起那个竹筐,笑呵呵地说道:“知道你们今天忙,那我先走了,等你房子收拾好了,可要请婶子我来坐坐呀。”

“肯定会的。”陆琛认真地点头答应,又和宋家婶子道了一次谢。

等他拉上竹篱笆的大门,再回头走回家里的小院时,正好看到江沫半弯下腰,给两只小狗喂水喝。

房子门前也装了一盏灯,暖黄色,照在江沫漂亮的侧脸,还有两只小奶狗蓬松毛绒的尾巴上。

一晃一晃的,忽然让陆琛有了家的感觉。

这么多年,他到了此时此刻,好像才终于拥有一个家。

胸腔里那颗热烈狂跳的心,一遍又一遍的满足地告诉他。

有家,真好。

有江沫,真好。

-

江沫图纸上的所有内容,陆琛都尽力地做到了完美。

包括她在图纸上随手画的两只小奶狗,也仿佛从图纸上到了现实里。

根据它们的花色,江沫很随意地给它们俩取了名字。

那只全身都黑黢黢的,就叫乌云。

而那只全身都黑,只有四只狗蹄子是雪白雪白的,就叫踏雪。

在现代都挺烂大街的名字,陆琛却又被震撼到了,他反复念了两遍这个名字,再次觉得江沫真的好厉害。

随口说的名字,都那么有深意,可以细细品味。

陆琛下定决心,等他闲下来了,也要去知青站里找知青们学习学习。

起码要在江沫说话的时候,能听懂她每一个字的意思,能明白那些个成语怎么写!

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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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

从县城里买的家具都装在小卡车里运过来了。

帮忙搬运的师傅都好几个,里里外外的忙活。

江沫则端着一杯羊奶,装在奶瓶里,一边喂着怀里的小奶狗,一边指挥着。

“诶,这个桌子放这儿。”

“呀,那个柜子是摆着这儿的。”

“嗯嗯,沙发的方向是朝这边,要对着这个大落地窗的。”

搬运师傅也是一头汗水,头一回遇见这么精细的客人。

这房子也奇奇怪怪的,还从来没见过这样式儿的房子,却又说不出来的漂亮。

这回来一趟,他们也算长见识了。

尤其在乡下,这样的新房子和主人,都足够他们回去茶余饭后说道好一阵子了。

搬了那些零零碎碎的家具件儿,到了最后,就只剩下大件,冰箱和彩电没搬进去了。

生产大队里的不少人都来看热闹。

搬家这可是大事,尤其陆琛盖的新房子外观逐渐成型之后,大伙儿偶尔路过的,看着就好奇。

这到底盖的是什么房子啊?虽然看起来很奇怪,和村里家家户户的房子都不一样,但也怪好看的。

这会儿,院子外围了不少乡亲,就连陆琛的叔叔婶婶,陆振华和王红芬也在这儿围着看热闹。

正好,刘菊香也回娘家,听说这儿有热闹看,她也来了,再一瞧,居然还是她女婿家!

这个江沫,新房子都盖好了,她这个当娘的都没听着说过一声,这是防着她呢?

刘菊香也忿忿不平地站在人群里。

看到小卡车里运下来一个冰箱,一台彩电,人群沸沸扬扬简直炸开了锅。

“我的天老爷啊!那是彩电吗?我只在城里的亲戚家见过,听说死贵死贵的啊!一台就是一两千呢!”

“江沫这个还不止呢!她的是国外进口的,要三千块。”读过书的王春雨默默补了一句,又引来一片惊叹声。

“那个大铁块是什么啊?”

“那是冰箱。你这土老帽不知道了吧?我和你说啊,那冰箱里头冷飕飕的,什么菜啊鸡蛋啊放进去,能好多天都不坏呢!”

“还有这种事?那不就是咱的冰窖子吗?”

“你那冰窖子哪能和冰箱比啊,人家的冰箱也要两千块才能买到嘞!还是个电老虎,可耗电了!”

“妈呀,陆琛和江沫这是挣了多少钱啊,怎么买得起这么多好东西啊?”

“谁知道挣了多少呢,你瞧瞧江沫,浑身上下都像极了城里的千金大小姐。”

“就是,只有城里人金贵,会把狗抱在身上呢!”

“她在喂狗喝羊奶?我的天老儿,我儿子从小到大都没喝过几口呢!”

“陆琛娶了江沫可真有福气啊,江沫那脑瓜子真是一等一的聪明,她那些点子,我怕是下辈子也想不出来。”

“江沫嫁给陆琛也有福气呀,旁的不说,陆琛干什么都是一把好手,木工、农活、打猎、冬捕、盖房子还有家里那里里外外的活儿,咱们生产大队谁能比得上他?”

“……”

众人说得唾沫星子横飞,有人羡慕,有人眼红,有人惊叹,有人唏嘘。

刘菊香在一边听着,却很不是滋味。

以前江沫那榆木脑袋,在家里除了干活勤快利索点,哪有这么多赚钱的主意啊,江家天天穷得叮当响!

自从江桃和聂士忠那事过后,江沫就被刺激得性情大变呀,脑袋瓜怎么就一下子这么灵光了?

可她刘菊香也没跟着享到福,江沫那小嘴叭叭的,实在气人呀,也太烦人,她不得不把江沫嫁出来。

没想到江沫居然还是一棵摇钱树?

她望着那流水般的漂亮家具还有那死贵死贵的家电被抬进去,心里又痒又气,后悔当时怎么就没发现江沫这么会挣钱!

一旁,王红芬和陆振华更是眼红得快滴出血来。

要是没分家……要是没分家的话,现在这些好东西,这好日子,就是她们一块享用的啊!

怎么当时就一时糊涂,被江沫给骗了,还没皮没脸地求着分了这个家呢?

旁边大伙儿还在商量,待会和陆琛说说,要去他的新房子里面也瞧瞧。

外头这么好看,里头肯定也不赖。

王红芬忌妒得心里酸水直冒,出声道:“那可不一定,里头指不定多破败呢!”

“你们真以为她挣了多少钱啊,江沫那么会败家,在城里吃好的住好的,又买了这么多好东西,那兜里早就花得底朝天了!”





第36章 第 36 章   【1.5更】众人羡慕的……

王红芬这明显酸得都能当醋的话, 大伙儿根本不当回事。

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房子有多好。

那木地板还上了蜡的,打磨得光滑又精致,还有那做饭的小露台, 多好看啊。

一瞧就和他们村里这些土房子不一样。

说实话,站在这儿想起自家那破落房子,一个个都有点儿心塞。

自己住的地方不过是为了挡挡风遮遮雨罢了,人家住的这才叫房子呀。

只有刘菊香, 也酸里酸气地附和了一句王红芬的话,“就是,我看他们就是把钱都花在外头了, 想让咱们羡慕他们过得有多好, 里头指不定什么样呢。”

小卡车卸完货,轰隆隆地开走了。

大伙儿围住还没走回去的陆琛, 一个个都七嘴八舌地问他, “陆琛, 你这房子里是什么样啊?”

“我们能进去瞧瞧吗?”

“你这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钱呀,怎么盖的呀?以后我家起新房子,你也来教教咱吗?”问话的是张婆婆, 她家几个儿子也快分家了,瞧着陆琛这房子,实在喜欢, 都移不开眼,笑得眼角都堆出了褶子。

陆琛有点为难地回头, 看向小露台上站着的江沫。

江沫还抱着小奶狗,微抬下巴道:“家里待不了那么多人,只能一拨拨地进来。”

她知道,要是不让这些乡亲们看看, 以后也会一直好奇,一直惦记着,索性不如让他们都看个干脆,以后也就没事了。

听到江沫答应,陆琛这才转身道:“每回进去一拨吧,这是鞋套,你们穿在脚上。”

生产大队的人们哪见过这玩意儿,一个个都问:“陆琛,这是什么呀?”

“木地板容易脏,你们穿上这个,我能省省事。”陆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这些鞋套也是江沫用多余的布的边角料,请罗苹帮忙做出来的。

也是江沫教他的,家里有客人的话,都穿上鞋套,就不会弄脏地板,他也方便打理。

乡亲们都一脸稀奇,但也没捣乱,都对陆琛这新房子好奇得心痒痒呢。

而且鞋套也不难穿,就像穿鞋那样,套在脚上就行,还怪稀罕的,大伙儿拿到了鞋套的都穿上,蜂拥而入。

剩下的却还眼巴巴地站在门口,催促着那些进去的人,“你们快些出来啊。”

“别在陆琛家待太久,咱们也想进去看呢!”

王红芬、陆振华和刘菊香三个没拿到鞋套,正站在人群里,又愤愤不平地说道:“陆琛你这是什么意思啊?嫌我们的鞋脏呐?”

“我还是你亲叔叔呢!你这么嫌弃你亲叔叔?”

“我还是他丈母娘呢!不也照样被嫌弃?”刘菊香一脸郁闷,刚刚她打算不穿鞋套冲进去,被陆琛面无表情地拦下,好像不认识她这个丈母娘似的,弄得她在一群人面前非常没脸。

王红芬也很不高兴,碎碎念道:“乡下人哪有这些金贵玩意儿!又是江沫这败家玩意儿!做作得很!就她花样儿多!”

“……”众人都不接茬,这会儿都想进陆琛家看看呢,谁敢说他家不好啊,也就左耳进右耳出,听着王红芬三人在那儿骂骂咧咧。

-

没过多久,就有人出来了。

一边脱鞋套,一边不可思议地感叹,“那房子里头是真漂亮啊!又香又干净!我都不敢碰一下,生怕弄脏了!”

“真好看!这房子真好看!等咱有钱了,陆琛你教咱也整一个啊!”

陆琛弯唇腼腆地笑道:“是我媳妇儿设计出来的。”

设计,这也是他在江沫那儿学的时髦词汇。

乡亲们愣了半晌,才听懂什么叫“设计”,懵懵懂懂地问道:“你这意思,这房子是江沫整出来的?”

“嗯,她教我整的。”陆琛点点头,望向不远处,根本没关心这边,还在快快乐乐逗着两只小奶狗的江沫,唇角弧度弯得更深。

原来是江沫啊。

她总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,这大半年,大伙儿早就见识过了。

听到是江沫,他们就更不稀奇了,只啧啧称奇道:“江沫这主意可真多呀,还都挺好。”

“就是,陆琛你娶到这媳妇呀,真是赚大了,跟仙女下凡似的。”

“她是怎么想出来盖这样的房子的?那屋子里真漂亮啊。”有人从房子里走出来,一脸震惊,好像在梦里。

其实房间里也说不上用了多贵的材料,只是很有新意和心意而已。

新意出自江沫的现代思维和见识,心意则靠陆琛一遍遍反复的打磨钻研,把房子的每一处细节都完善到了极致。

大伙儿见那房子又新又漂亮又干净,也不敢多留,甚至都不敢上手去碰碰。

毕竟刚上完工,手指甲盖的缝里都是泥,也怕弄脏了,赔不起。

很快,几乎都参观了一遍,除了王红芬、陆振华和刘菊香,一直都没拿到鞋套。

她们甚至怀疑陆琛是故意的,可是陆琛那闷葫芦似的,你和他说话,他要是不想回答,就可以一直都装作没听到。

你就算把嗓子眼都说得冒火了,他也可以一脸坦然地不理你。

像是对着一堵土墙说话,又气又急,最后无济于事。

刘菊香彻底闹了个笑话,自家女儿女婿盖了新房子,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,只能听出来的人说里头有多好看,有多不一样。

她好想进去看看!可是在陆琛面前跳了一会儿脚,陆琛仍没动静,她受不了旁边人指指点点的,只好灰溜溜地走了。

王红芬和陆振华更是觉得丢大了人!

养了这么个侄子,分了家,反而连他家的门都进不去!这叫什么事啊!

王红芬在一旁念叨着,“这侄子养大了有什么用啊?娶了媳妇就翻脸不认人了!”

王春雨就站在旁边,居然来了一句,“这不是防着你们进去肯定要偷偷摸摸拿些东西么,里头好东西可多了,你要是进去,肯定就要说,这都是我侄子的呀,拿几样也没关系呀,不得顺一大堆东西回家呀?”

居然还有不少人点头,同意王春雨的猜测。

“你——”王红芬气炸了,指着王春雨骂,“你嘴皮子什么时候也学得和江沫这么坏了?你一个小辈,敢对长辈这么说话,我今天就代替王有根教训教训你。”

王红芬刚把袖管撸起来,两只手腕就被王家两兄弟一人钳住了一个。

“我们小妹,用不着你来管!”

“你要敢碰我家小妹一根头发,我们王家跟你没完!”

王家两兄弟又凶又狠地推了王红芬一把,差点把她掼到地上。

陆振华连忙扶起她,正想说话,可看到王家两兄弟两个人高马大地站在那儿,想起陆琛也不管他们了,家里只有陆杰那么个十岁的孩子,哪能和人丁兴旺的王家比啊!

最后,陆振华和王红芬也夹着尾巴走了。

乡亲们又看了场热闹,纷纷议论着什么“人在做天在看”“坏人没好报”之类的话,满足地散去。

-

看热闹的人们散去,院子里,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人。

有王家兄弟,还有王春雨、宋秋。

他们都是受邀留下的,江沫说盖房子这段时间,麻烦了他们不少事儿,所以今晚请他们吃一顿饭,就算庆祝一下她们搬新家了。

陆琛已经点了柴火,开始在小露台旁边的稻草棚下,烧火煮饭。

王春分和王春华两兄弟就在他旁边,一个帮着看火,一个帮着洗菜。

至于王春雨和宋秋,则和江沫一块,在小露台的葡萄架下,和小奶狗玩儿。

这两只小狗崽子就是宋秋家的大母狗下的崽子,宋秋和它们很熟,它们看到宋秋也摇着尾巴跌跌撞撞地跑过来。

奶萌奶萌的,连路都走不稳,总是摔到江沫的拖鞋上,像绒绒的毛球。

三人玩得不亦乐乎,银铃般的笑声洒在院子里。

罗苹提着乔迁新居的贺礼从镇上赶来,到了院子门口,望着里面这美好的一幕时,忍不住停下,站在那儿,脸上挂着平和又感慨的笑容。

“萍姐,你来了?”江沫一抬头,看到了她,忙过去开门,请她进来。

罗苹也是头一回来这儿,看到这新房子,迫不及待逛了一圈,忍不住赞叹,“这房子真漂亮,江沫,你真厉害。”

好像不管什么,都能做得特别好,而且那么自在从容,就像是毫不费力的事情。

罗苹很羡慕,也向往,也慢慢从江沫的身上汲取到了好多。

她由衷觉得,江沫住在招待所的这半年,是她这辈子最宝贵的回忆和财富。

-

小院里升起炊烟袅袅,饭菜的香气开始蔓延四溢。

天上星光璀璨,桌旁三五好友,闲聊几句,佳肴满盘,两只小奶狗在脚边不停地跑着,闹着,偶尔哼唧叫几声。

江沫惬意地勾着脚,端起手边的荔枝味冰镇汽水,“谢谢你们呀,来干杯!”

王家两兄弟喝的是酒,这会儿也已经有点上头,脸颊通红,“干杯!陆琛这傻小子,以后是享福了啊!”他们羡慕,但是没有嫉妒,只有祝福!

王春雨和宋秋也捧着汽水喝,脸蛋儿不知道为什么也泛着红晕,可能是被桌上摆的火锅子烫的,“江沫姐,你好幸福呀。”

她们不知多少次发誓,也要像江沫这样,找一个陆琛这样的男人。

能干勤奋又会心疼人,长得还这么俊,简直打着灯笼都难找!

罗苹也端着茶水在旁边喝,唇角带着笑容,水雾袅袅,似乎蒸得她的眼眶有些发酸,鼻尖也是,酸酸胀胀的。

她忍住,这样的好日子,她没有哭。

她熬到头了,江沫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。

她要相信,以后这样的好日子,会越来越多,越来越好!

-

一群人聚到了挺晚的,后来都各回各家。

天色太黑,罗苹被留在了新家住,和江沫一块睡。

罗苹还怪不好意思的,把陆琛的位置给占了,害陆琛只好睡沙发。

不过江沫晚上后来高兴,也喝了一点酒,眯着眼躺在床上,似乎醉醺醺的,不太清醒。

罗苹本来想问问江沫她和陆琛的事儿,什么时候要孩子呀,以后打算怎么办呀。

但看江沫很快就睡得那么香,她也就没问了,洗漱睡下。

-

第二天,罗苹早早起来。

她还要赶去招待所上班,只能匆匆打个招呼,就走了。

江沫睡到很晚,等她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中午。

陆琛闲不住,他不仅在家里收拾了一番,还去上了半天工。

中午正好赶回来洗完手,准备给江沫做饭。

看着江沫打着哈欠从房子里走出来,在小露台的躺椅上坐下,他忍不住弯起唇角,黑眸中藏着悄悄的温柔。

陆琛因为怕江沫饿着,时间匆忙,就只做了两道小菜,都是家里后院他亲手种的,小丝瓜和小青菜。

还扯了两个辣椒,炒了点儿昨天罗苹带过来,放在冰箱里冷藏着的肉。

蒸上一锅玉米窝窝头,打个蛋花汤,江沫就着吃得很香。

看到江沫吃得香,陆琛就觉得自个儿不吃也饱了。

一边吃着,一边陆琛道:“过几天彻底稳定下来,我还去镇上跑腿?”

江沫碗筷一顿,轻哼一声道:“还收了乡下的菜或者其他东西,去镇上摆抽奖的小摊么?”

“嗯。”陆琛点点头,沉声道,“我不用盖房子了,可以在摊位上守着,你在家和乌云踏雪一块看电视就成。”

想到半年能赚一万块,陆琛就非常心动,这在当前的年代来说,可是一笔让人想都想不到的巨款。

说实话,他都不知道自己每天跑跑腿,摆摆摊,居然能赚这么多钱。

而且一天比一天多,后来江沫带着他数钱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是懵的。

这么好的事,当然不能放下,就算他现在住回来了,还是想每天往镇上跑。

江沫掀掀眼皮,懒洋洋道:“你会给人抽奖吗?”

陆琛一愣,随即摸摸头,“我可以学的。”他学东西很快。

江沫弯弯唇,只说道:“咱们不摆那个摊了,我也不想你那么辛苦。”

其实,江沫也知道,陆琛肯定还想赚这个钱。

可是陆琛并不知道,这个一万块,也不是那么好赚的。

初期,江沫的抽奖摊位上,实物偏多,抽奖方式也很固定,也就一毛钱一次,抽取编好的号码球。

然而到了中后期,更多的都是她用不同的抽奖方式,和很多很多人在玩钞票游戏罢了,还得运用到心理学、博弈论,以及不少数学理论。

光是想那些法子,她就费了不少脑细胞,当然,付出也有回报,每天收到的钞票也越来越多。

不然,她也不可能小半年就赚到上万块,不仅能填补在镇上好吃好住的亏空,而且还能买这么多好家具,手上还剩了大几百块钱。

只不过,这些钞票游戏,小打小闹还可以,赚一小段时间也行。

但江沫有预感,如果长期以往这样下去,在这个年代,出于种种原因,肯定要被管控,要被禁制的。

如果想赚钱,她有的是很多办法,没必要冒这个险。

但江沫又想,她穿书进来是当首富老婆的啊,她辛辛苦苦费尽脑筋赚钱干嘛,等时候到了,陆琛不就自己努力变成首富了?

她可以偶尔帮陆琛出出主意,提提意见,加速一下这个过程。

但自己亲自上,那就没必要了。

江沫一向懒散惯了,最喜欢的姿势就是躺赢。

她想起自己在镇上摆了那么久的摊,虽然什么累活都没干,只要坐那儿说说话,收收钱,也觉得自己好辛苦,好委屈。

被自己的努力狠狠感动。

-

脑海里的各种理由,江沫昨晚就想过了。

但她懒得费口舌和陆琛说,而且也会暴露她的秘密。

所以她对陆琛就只是一句话,不摆摊了,怕他辛苦。

陆琛对江沫向来言听计从,她说不摆那个摊了,他就算再心痒痒,也直接在心底完全选择了放弃。

听到江沫心疼自己,他心里更加暖洋洋的,感动得紧。

再次偷偷地想,他陆琛真的是十辈子的福报,才能有这样好的媳妇儿!还对他这么好!

陆琛和江沫不知道的是,他们正说话的时候,王红芬正躲在他们的院子后头偷听呢!

白日朗朗,晴空万里,王红芬爱偷听的毛病又犯了!

她还拉着陆振华在这儿一块听——

听到江沫和陆琛说摆摊的事儿,她更是竖起耳朵听,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,把江沫这棵摇钱树给挖回家!

陆振华也听着,听到江沫说不摆摊了,恨恨地跺脚,跟是自己的钱飞了一样,“半年就能赚一万块呢!她是不是疯了?这钱不是跟大风刮来的一样吗?她为什么不要?!”

王红芬也是气得脸色铁青,咬牙切齿道:“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毛病多,又挑剔,指不定是嫌摆摊太累,不愿意去了呗!只有她会那些花样,陆琛那傻小子哪里学得来?”

陆振华低头深思,“他们不干了,要不咱们干吧?他们刚刚不是还商量那马车要转租吗?我们就去租了!我们是他叔婶,那马车租金就算咱们不给他,他也没办法找咱们要是吧?”

王红芬眼睛一亮,“的确是个好主意!就算咱们不会她后来的那些花样儿,就弄那个一毛钱抽一次的那个,也能每天赚几块钱吧?”

“那肯定的!我上回去偷偷瞧过,知道江沫是怎么给人抽奖的!我们再找乡亲们收些东西去卖,正好还能赚些跑腿费呢!”

两人一拍即合,躲在江沫她们后院的篱笆外偷偷商量着,兴奋不已,仿佛看到无数钞票从天上掉下来,捡都捡不过来!





第37章 第 37 章   【3更】既然送上门来找……

一大早。

陆琛正打算套了马车去镇上, 看看有没有人要转租他这辆马车。

他这辆马车前不久续租到了这个月底,现在还差二十来天呢,要是一直放在家里, 每天五毛钱的租金也就浪费了。

没想到刚拉着马车到了村口,就碰到王红芬和陆振华,似乎是故意在这儿等他。

“陆琛呀,你这是去镇上呀?”

“去镇上干嘛啊?”

“去把这马车租掉?”

“其实你也不用费那么老大力气了, 租给我们就成了啊!这还省得你往镇上跑一天呢,说不定都没人租你这马车!”

王红芬和陆振华你一言我一语,都不用陆琛回话, 他们就已经把意思说得明明白白。

陆琛垂眸, 声音很淡,听不出什么情绪, “想租我这马车的人多得很。”

现在市场打开, 到处缺的都是交通工具, 像马车、牛车、拖拉机这些,在镇上都特别紧俏。

陆琛很肯定,自己把这马车拉去集市上, 绝对不到半小时就能租出去。

反倒是王红芬和陆振华,他们俩就算想租马车,也不一定能租到, 说不定跑断了腿都没用!

他们倒是也清楚这情况,所以还缠着陆琛, 不让他走,“陆琛,咱们叔侄一场,也不废话了, 你就说你这马车多少钱愿意租给咱们吧?”

“二十块钱。”陆琛眼皮也不抬,直接报了一个价,“能用到这个月底。”

惊得王红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,“二十块钱?!你怎么不去抢呢?你别以为我不知道!你这马车顶多也就五毛钱一天租来的!”

陆琛心中微微诧异,不知道王红芬是从哪儿打听来的。

陆振华已经在悄悄扯王红芬的袖子,把王红芬扯到一边。

王红芬急得要命,眼看着她让开之后,陆琛马上牵着马就走了,她拼命拍陆振华的手,“你干嘛啊?我正说着话呢!我们是他叔叔婶婶,他还要那么多钱,你说说他良心是不是被他家里养的那两只狗给吃了!”

“你别说了!再说他都走远了!”陆振华对王红芬也是一阵无语,翻着白眼道,“你忘了咱们来的时候怎么说的?你管他要多少钱呢!反正咱们先欠着账,到时候不还,他也不好意思找我们要啊,他也就我这么个亲叔叔了,难不成还为了二十块钱和我彻底撕破了脸啊?”

王红芬一听,一拍大腿,“没错!差点儿把这茬给忘了!走,咱们赶紧去追他!”

因为陆琛拉着马车,在村里的土路上并不好走,他只能牵着那马,仔细着它踩到田里去。

所以王红芬和陆振华很快就追上了他,“陆琛啊,你要二十块钱是吧?我们同意了!就租你这个马车到月底,二十块钱就二十块钱吧!”

陆振华伸手,就想去接陆琛的缰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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